北京冠领律师代理广西贺州城中村房屋确认强拆违法案二审胜诉
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某村的一处房屋因涉嫌违建被当地有关部门强制拆除,所有权人宋志远、宋智孝认为强拆行为违法,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于2020年4月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有关部门强制拆除宋志远、宋智孝房屋的行为违法。有关部门对判决结果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12月,二审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宋志远、宋智孝系兄弟,早在1997年,行政机关征用了两人的宅基地用于建设水力发电厂生活基地,并在1999年分给了两人一块安置地。2012年,宋志远兄弟在安置地上建起了一座房屋,但并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当地有关部门认为宋志远兄弟未取得规划许可建设房屋的行为违法,责令其自行拆除,被宋志远兄弟拒绝。随后有关部门于2017年10月到12月,先后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事先告知书》《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公告》,并分别于作出当日将文书粘贴在宋志远兄弟房屋的墙外。
2018年12月,有关部门报上级审批制定了《拆除违法建筑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10月,有关部门组织人员强拆了宋志远兄弟的房屋。
宋志远兄弟为了维护合法权益,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冠领律师在法庭上指出,有关部门未按照法律规定向宋志远兄弟送达文书,在未能证明宋志远兄弟在场拒收的前提下适用了留置送达,属于程序违法,因而其依据文书内容进行的强拆行为也不合法。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有关部门强制拆除宋志远、宋智孝房屋的行为违法。
有关部门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于2020年9月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冠领律师在一审过程中的精彩表现得到了宋志远兄弟的认可,他们决定再次求助冠领律所,曹焱律师接受了律所委派代理案件二审应诉。
在上诉过程中,有关部门辩称:宋志远、宋智孝建设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有关部门为了行政程序公正与效率的价值衡量,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上存在些许瑕疵,并未影响到具体行政行为的有效成立,不宜因送达程序有瑕疵而直接认定行政行为违法。
对此,冠领律师提出反驳:本案是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焦点为强拆行为是否具备法律依据、事实依据,是否违反法定程序等,无需审查宋志远兄弟的房屋是否违建。并再次向法院强调:有关部门没有证据证实在送达文书时宋志远兄弟拒收,未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宋志远兄弟进行送达,没有保障他们的陈述和申辩权利,不符合法律规定,属程序违法。
二审法院同样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拿到胜诉判决的宋志远兄弟非常满意,虽然诉讼过程曲折,但好在有冠领律师准备充分,帮助宋志远兄弟在后续申请行政赔偿的谈判中占据先手,为挽回损失埋下了伏笔。(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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