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湖北武汉房屋申请信息公开案复议成功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5-04-27 11:11:27    

  湖北武汉的胥女士是其哥哥胥先生的监护人。2024年,在胥先生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后,因胥女士对拆迁补偿相关信息一无所知,便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向管委会邮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因未获满意答复,律师又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审查后,责令管委会在法定期限内重新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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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胥先生在湖北武汉某区拥有一处房屋,因胥先生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指定其妹妹胥女士作为监护人。2024年,因当地旧城改造项目启动,胥先生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但胥女士却并未见到拆迁项目的相关信息,对补偿标准更是一无所知。为获取与自身权益相关的补偿信息,胥女士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指派律师白婧萱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后,迅速了解案件具体情况,于2024年11月协助胥女士向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邮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包括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安置方案、征收红线图、资金情况及房屋入户调查表、面积测量表和评估报告等信息。

  管委会于2024年12月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提供了部分信息,但针对房屋评估报告,要求胥女士携带身份证明前往征收项目办公现场查阅。律师认为,申请书中明确要求纸质邮寄获取信息,且已提交胥女士作为监护人证明等文件,并且胥女士所申请公开的房屋评估报告不属于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载体安全或者公开成本过高的情况。管委会此举是故意增设义务、回避答复责任。为此,律师代理胥女士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该答复并公开房屋评估报告。

  在复议过程中,律师提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应优先按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信息,仅在特定情况下才可采用其他形式。胥女士申请纸质邮寄,管委会却以评估报告保存在现场为由要求其现场领取,属于答复不当。

  2025年3月,经复议机关审查,决定撤销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中关于房屋评估报告的答复内容,责令管委会在法定期限内重新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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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毛梦遥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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