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湖北武汉20间厂房确认强拆违法案二审再获胜诉
湖北武汉傅如华的房屋被强拆后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依法维权,冠领律师紧紧抓住违法事实与案件焦点在一审取得胜诉。但对方不满一审判决结果,提起上诉。近日,冠领律师再次代理傅如华出庭并获得胜诉!
2004年3月,湖北武汉的傅如华与当地村委会签订《售房协议书》,购买了村里的20间厂房。2017年,当地发布《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实施安置方案》,案涉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
因为法律意识欠缺,傅如华购买房屋后并未办理相关手续,征收消息出来后他心乱如麻,很担心影响后续补偿。经过各方求助,村委会最终出具《证明》,证明因有关职能部门停办业务导致傅如华的房屋未办理房产证。
因对补偿标准不满意,傅如华迟迟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2021年3月,傅如华的房屋遭遇强拆,里面大量物品损失殆尽。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他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师指派程重律师代理本案。
经过梳理强拆视频、照片,冠领律师将本案被告定位到相关部门。面对傅如华对起诉期限的担忧,冠领律师指出,在相关部门未告知傅如华起诉期限的情况下,他提起本案诉讼未超过一年的起诉期限。
提起诉讼后,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直戳对方痛点,最终法院判决确认案涉强拆行为违法。可相关部门不满一审判决,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出于信任,冠领律师再次接受委托,代理傅如华前去应诉。
法庭上,相关部门辩称:
首先,傅如华未提交土地证或者房产证证明他是案涉房屋的所有权人,所以傅如华的被上诉人主体不适格。
其次,己方不是房屋拆除主体,原审认定事实错误,请求法院驳回被上诉人在一审中的诉求。
冠领律师在二审法庭中提交《售房协议书》、收据、《证明》等证据,证明傅如华与强制拆除房屋行为有利害关系;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中村和旧城改造等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冠领律师指出相关部门是征收项目的责任主体,是本案被告;冠领律师强调,涉案房屋被拆除时相关部门未与傅如华就房屋拆迁达成补偿协议,也未依据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所以强制拆除房屋行为应当确认违法。
最终,法院再次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驳回了相关部门的上诉请求。(除办案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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