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厂房拆迁补偿律师:因政府征地导致合同违约怎么办
在实践中,我们都知道,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但因政府征地导致合同违约,是否可以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内容。
厂房拆迁补偿案例:
2017年,锦豪公司(化名)与宏业公司签订合同约定,锦豪公司名下的环控设备厂将生产80台设备于9月30日前交付宏业公司使用。同时合同约定,如一方违约,则按照交易额日百分之三的比例承担违约金。
随后锦豪公司的环控设备厂加急展开了生产工作,但是当年3月开始,当地展开旧城区改建工作,环控设备厂被纳入征地范围,随后环控设备厂组织了搬迁工作,并将已经生产的40台设备交付宏业公司使用,并通知其后续设备因征地政策无法如期生产交付。
因锦豪公司的环控设备厂未能如期交付设备,宏业公司将其告上了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法院判决锦豪公司违约,支付违约金。
但是法院认为,在本案中,因政府征地导致的违约属于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属于不可抗力。而因此导致一方违约的,可以解除合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锦豪公司因政府征地行为不得不进行搬迁,且将这一情况及时通知了宏业公司知晓,已经履行了相应的注意义务,因此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厂房拆迁补偿律师:因政府征地导致合同违约怎么办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
撰稿人:赵静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