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养殖场拆迁:肉羊养殖场未履行补偿协议被拆能否维权-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肉羊养殖场被拆后,拆迁部门不履行补偿义务,养殖场能否维权成功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河北省的李先生在镇里面有一个肉羊养殖场,在2018年的12月,由于养殖场位于高铁两侧存在安全隐患,拆迁部门将其列入了拆除的范围。在这种情况下,拆迁部门便与李先生签订了《高铁两侧安全隐患拆除补偿协议》,约定了约10万元的补偿,并由拆迁部门负责肉羊养殖场的迁移、拆除工作,但是在养殖场被拆除后,补偿金却迟迟未到账。故此,李先生提起了行政诉讼。
拆迁部门主张肉羊养殖场的拆除费用应当由李先生承担,但是根据双方已经签订的补偿协议,约定了由拆迁部门负责迁移和拆除工作,所以其主张不应当被支持。
针对拆迁部门不履行补偿责任的行为,因双方进行了约定,所以其需要为不履行协议义务的行为承担责任。并且根据约定中提到的“及时补偿”,拆迁部门应当以向负责拆迁的公司支付费用的时间为起点,计算逾期付款为肉羊养殖场造成的损失,支付延期履行产生的债务利息。
最终,法院支持了李先生的诉讼请求。在本案中,拆迁部门虽与李先生约定了补偿协议,但是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补偿款项,有失颜面。作为国家的行政机关,拆迁部门应当遵守诚信原则,推动拆迁工作,树立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威信。也只有这样,诚信的风气才能更好的宣扬。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河北养殖场拆迁:肉羊养殖场未履行补偿协议被拆能否维权”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
撰稿人:袁小倍
文章类型:拆迁网站原创
审核人:冯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