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某养殖场拆迁补偿比别人低能主张撤销吗-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在实践中,作为被征收人,如果发现自己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与其他被征收人相比明显偏低,此时还能申请撤销该协议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内容。
山东鱼类养殖场拆迁补偿案例:
张富贵(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是山东某地的居民,在当地拥有一处鱼类养殖场,2018年,张富贵家的鱼类养殖场被纳入了征地范围,经过一番协商,张富贵与征收单位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随后将鱼类养殖场交给了征收方处理。
但随后在与其他养殖户的交流当中,张富贵得知自己的补偿标准与其他养殖户相比明显偏低,于是向当地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撤销该补偿安置协议。
那么对于此类情况,在实践中又是如何处理的呢?
律师认为:
对于征地补偿的标准,国家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原则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障。而在实践当中,各类房屋的补偿都是根据房屋的结构、地理位置、用途等情况结合当地政府公布的补偿标准进行确定最终的补偿价格。
而如果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时,确实存在补偿不公开、不合理、不透明等征地补偿的违法行为时,作为被征收人是可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或行政复议、诉讼等程序维权的。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拆迁补偿比别人低,还能主张撤销吗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
撰稿人:赵静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