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知多少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城市改造不断深化,拆迁也成为了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很多人的生活因为拆迁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提到拆迁,群众最关心的莫过于房屋拆迁补偿的问题,该如何补偿,标准又有哪些呢?
首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的规定:对于拆迁补偿,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另外第19条还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而对于拆迁补偿的方式,条例规定了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置换补偿,货币补偿就是根据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评估,生成有据可循的补偿标准。而选择进行产权置换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而关于赔偿的具体标准,因各地方存在经济水平差异,因此计算方式存在一定的差别,具体情况还要参照各地方制定的细则,但应确保被征收人的住房保障,补偿方案公平公正。
最后,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还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选择进行诉讼。
这就是房屋拆迁补偿的一些相关问题,如果遇到拆迁方面的具体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专业的律师,以便获取更为专业具体的解答。
编辑:梁盼喜
审稿:冯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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