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房屋拆迁律师: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如何确定被征收人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1-12-24 12:01:01    

  房屋征收包含两大主体,即征收方和被征收人。那么,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应怎样确定被征收人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北京冠领律所房屋拆迁律师: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如何确定被征收人

  国家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对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并给予被征收人相应补偿的行为,就是国家征收。在房屋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获得征收补偿费用的权利、选择征收补偿方式的权利以及对补偿决定不服时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的权利。

  一般来说,房屋所有权人是法律规定的被征收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由此可见,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是法律规定的被征收人。自然人、法人、单位、集体和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都有可能成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因此,自然人、法人、单位、集体和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也都有可能成为被征收人。

  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如何认定呢?一般而言,基于房屋买卖合同,在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时,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就是房屋所有权人。但问题是现实生活中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形,他们虽然没有在登记机关进行登记,但根据规定也应当认定为房屋所有权人。这些特殊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认定为房屋所有权人;

  (2)因实施合法建造房屋,经相关部门认定而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相关部门认定的权利人应当认定为房屋所有权人;

  (3)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而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中认定的权利人为房屋所有权人。

  另外在市场经济下,还有一类比较特殊的房屋所有方式,就是对房屋的间接所有,即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别人,房屋租赁使得房屋所有权与房屋的使用权发生分离,承租人基于租赁合同而享有房屋的使用权。在租赁期间,房屋被政府征收,被征收人应当是房屋的出租人,承租人虽然基于租赁关系合法使用被征收房屋,但征收行为剥夺的是房屋所有权人的所有权,承租人只享有房屋使用权,不是法律规定的被征收人。因此,如果你租的房子被政府征收了,你是没有权利要求取得征地补偿款的,但是你可以依据租赁合同向出租人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的过程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确认被征收人是房屋征收中非常重要的一步,需要谨慎确认。

  以上就是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如何确定被征收人?”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撰稿人:张欣欣

  稿件类型:网站伪原创

  审核人:冯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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