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说法:农村修路只有征地公告没有补偿该怎么维权
2023年冬,山东临沂某村的康先生像往常一样去田里查看农作物,却在村口公告栏看到了一张征收土地公告——村里部分土地要用于高速公路建设,他承包的几亩农田正好在征收范围内。可他没想到,公告虽出,拆迁补偿却迟迟没有得到落实。那么,只有征地公告,没有拆迁补偿,该怎么维权?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自从看到征收公告后,康先生就先停了田里的栽种计划,等着征收部门上门谈补偿。可这一等,从寒冬等到了次年盛夏,半年多过去,别说拆迁补偿协议,连个主动沟通的电话都没有。和康先生有同样遭遇的,还有村里另外几户村民。他们的土地要么种着粮食,要么栽着果树,如今都因征地公告被闲置,补偿却迟迟没着落。“总不能一直耗着,地里的收成没了,补偿再没下文,日子怎么过?”几户人聚在村口小卖部商量,却不知道该怎么维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康先生等人的权益受到损害,首先需要保存好征地公告的原件或清晰照片/复印件。同时,记录下公告的发布机关、发布时间、征收范围等关键信息;然后向发布征地公告的机关或有关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其公开本次征地项目的补偿安置方案及其制定依据(如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等)。这是获取关键信息、推动程序进行的重要一步。
如果通过信息公开获知补偿方案存在不合理之处,或有关部门未能提供方案,应书面提出异议,要求其说明理由或依法制定并公布合法合规的补偿方案。如有关部门对申请和异议不予理会或作出的答复不合法,康先生等人可以向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请求确认其行为违法并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征收行为违法或责令行政机关履行补偿职责。
征地拆迁案件专业性强,程序复杂。建议康先生等人尽快咨询或聘请专业律师,由律师帮忙分析案情、准备法律文书、指导如何有效应对,以更好地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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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