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河南征地律师:遇到因征收范围调整引起的拆迁纠纷怎么办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1-12-14 11:30:51
随着国家法治建设的不断发展,我国公民的维权意识也在不断进步,但却还存在专业知识的欠缺,例如我们今天的案例,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过程中,因与被诉行政行为不存在厉害关系而被驳回,我们一起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内容。
河南征地案例故事:
2013年,河南某地发布了征收公告,张东升家的房屋被划入了征地的范围内,这让张东升非常开心,满心欢喜的期待借着政策的春风改善居住条件。
但征收还没开始,当中政府又发布了关于征地范围调整的公告,在其中,张东社的房屋被排除在了征收的范围。这让张东升非常失望,他认为,区政府调整征地范围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权利,因此将区政府诉到了法院。
那么,张东升的诉讼请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行政诉讼的有关规定,提起诉讼的行政相对人需与被诉行政行为存在利害关系。区政府对征收范围的调整,并未对张东升的实体权益产生影响。张东升的权利并未发生增减得失,因此,双方并不存在利害关系。故驳回了张东升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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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赵静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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