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远低市价,强拆突袭家园该如何维权
晨雾还未散尽,梁先生被金属碰撞声惊醒。推窗望去,院墙外停着三台挖掘机,履带碾过菜畦卷起泥浆。他慌忙披衣出门,迎面撞上十余名制服人员,未及开口便被架离院落。二十分钟后,老宅连同物件尽数湮没在尘土中。那么,拆迁补偿远低市价,强拆突袭家园该如何维权?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时间倒回2024年秋,山西忻州某地道路扩建工程启动。梁家祖宅因毗邻规划路段被纳入征收范围。征收办出具的评估报告显示:砖木结构正房按每平2100元补偿,附带院落分文不计。而周边新建商品房均价已达5800元,院中那株枣树,每逢中秋能打下三百斤脆枣,在评估表上仅标注“杂树一棵”。
于是,梁先生带着房产证、历年修缮票据奔走于各部门询问,得到的答复确实:“评估合规”“院落属集体土地不予补偿”。随后的强拆,彻底击碎了他最后一丝幻想。
那么,当遭遇评估价与市场价严重背离、强拆程序缺失法律文件,以及宅基地外自建院落被认定为零补偿等问题时,梁先生该如何维权?
首先,补偿标准需符合“重置成本+区位价值”原则,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补偿应确保“居住条件有改善”。梁宅评估仅计算建筑成本,却忽略宅基地区位价。
其次,强拆必须履行法定程序,《行政强制法》第35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拆除前应书面催告、听取陈述申辩。在本案中,征收部门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在未作出补偿决定且未与梁先生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就强行拆除房屋,这种行为明显违法。
另外,合法添附物均应补偿,梁先生在宅基地范围内合法建造的围墙、地面硬化等附属设施,都应计入“重置成新价”。建议梁先生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对征收部门的强拆行为进行审查,要求确认该行为违法,并依法获得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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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