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故事】征收补偿款缺斤少两,冠领律师介入助新疆老人了结多年心事
2024年6月,新疆阿克苏的阳光炙烤着戈壁滩,可里汗(化名)老人佝偻着背,站在国道旁的一片荒地上。这里曾是他的家——一栋砖瓦房,几棵老榆树,还有他母亲倾尽积蓄买下的国有出让土地。如今,只剩下一些碎砖和几丛骆驼刺。
时间倒回至2010年,当地的高速公路项目正如火如荼地推进,可里汗母亲买下的土地被划入了征迁范围。当时,母亲已去世多年,四个子女协商后,决定由大哥代表全家签署《协议书》,并领取了15万余元的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然而,可里汗后来发现,这份协议只字未提土地补偿。“土地是我母亲后来花钱买的,凭什么不补偿?”可里汗多次找到县行政机关,却总被一句“补偿已结清”搪塞过去。
2016年,不甘于此的可里汗自掏腰包委托评估公司,评估结果显示土地价值26万余元。他带着报告一次次上门,接待人员却换了一批又一批。“这事过去太久了,没法查”……推诿声中,可里汗的白发越来越多。
面对这样的局面,可里汗并未放弃。2024年,可里汗联系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经研判接受了委托,指派刘晓鹏律师代理此案。
接手案件后,律师细致查阅了所有相关文件,首先于2024年4月1日向县行政机关寄送了一份《安置补偿申请书》,请求其依法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安置。第二天,县行政机关虽签收了该申请书,但在法律规定的答复期限内一直没有作出回复。
见情况不尽如人意,冠领律师一边耐心安抚可里汗,一边细致整理了土地权属证明、土地评估明细表等证据材料,随后代理可里汗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要求对县行政机关的行政不作为进行审查纠正。
起初,复议之路并不顺利。县行政机关提出异议,指出可里汗的大哥作为遗产继承人早已领取过补偿款,因此可里汗并非适格的行政复议申请主体。对此,冠领律师表明,可里汗作为案涉土地的合法使用权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依法享有补偿请求权,县行政机关不予补偿的行为明显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
经过多轮谈判,县行政机关也不再坚持,主动提出了调解。2025年1月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出具了调解书,县行政机关同意按照评估结果支付可里汗案涉国有出让土地的补偿款。
不久,可里汗顺利收到了补偿款,十分激动的他紧紧握着冠领律师的手表达了感激。本案也提醒大家,遇到征收拆迁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