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农民12.5亩耕地遭破坏却维权受阻,冠领律师复议博弈助力守护程序正义
秋天的华北平原上,金黄的玉米杆在风中摇曳,但董女士家的承包地却是一片狼藉——12.5亩耕地被挖出多个数米深的大坑,沙土裸露,成堆的垃圾散发着刺鼻的气味。董女士蹲下身抓起一把泥土,指尖传来的冰凉让她红了眼眶:“地没了,我们靠什么活啊?”
董女士和妹妹是河北保定某村村民,这片土地是两姐妹多年前一起在村里承包的,用于发展种植业。近些年来,收成很好,收入也平稳增长,可这样的稳定状态却在2024年9月突然被打破。从那时起,村内的耕地接连被挖沙取土,甚至有人开着卡车倾倒生活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董家姐妹的承包地首当其冲,不到一个月,12.5亩良田变成了“垃圾场”,种植条件被严重破坏,已无法继续耕种。
董家姐妹向多个单位反映了情况,但各方对参与破坏土地的主体说法不一,并且案涉土地仍处于被破坏状态。两姐妹无奈之下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经研判指派了律师郭昊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当即赶赴河北保定,在田间地头拍摄了数十段视频证据:深坑边缘的挖掘机履带痕迹、各类废弃物、村民手机里录下的相关人员破坏土地时的对话……这些证据足以证明耕地被违法破坏的事实。律师随后整理材料,起草了一份《违法破坏耕地查处申请》,援引相关法律,要求有关部门查处破坏耕地的行为。该申请被邮寄给有关部门后,虽然邮寄信息显示“已签收”,但董家姐妹等待月余始终未收到反馈,土地仍持续遭到破坏。
冠领律师认为有关部门属于行政不作为,随后收集了完备的证据代理董家姐妹向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复议过程中,有关部门称,在收到董家姐妹的申请文件后,经审查,根据河北省相关规定将此案转交街道办事处负责。该部门还表示曾问过街道办工作人员是否将核查情况告知董家姐妹,但未得到明确答复,故不构成行政不作为。
针对有关部门的说辞,冠领律师当场反驳道,转交是程序,答复是义务!首先,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违反以上规定,破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律师提交相关证据,证明董家姐妹的承包地被破坏,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维权。
其次,根据河北省相关规定,有关部门对当事人投诉举报申请具有法定查处职责的,对投诉举报事项查处结果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如没有查处职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解释说明,否则构成行政不作为。有关部门将案件转交给街道办,并未告知董家姐妹,也未告知查处结果,有关部门违反了行政程序正当原则和高效便民原则,侵害了董家姐妹的知情权。
行政机关审理认为,有关部门具有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管理和监督检查的法定职责,其称不构成行政不作为的说法理由不充分,故其在收到案涉申请后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行政行为程序违法。2025年2月,行政机关作出决定:责令有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
本案中,冠领律师通过现场勘查、视频取证锁定违法事实;结合法律与地方条例,驳斥“职责转交”借口;以“未告知”为突破口,揭开行政不作为本质,最终帮委托人守护了程序正义。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段光平
文章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