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拒绝签约到期房安置,拆迁补偿的相应权益还怎么维护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5-04-09 09:16:41    

  “我想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华丽的地方。”韩先生哼着这首老歌,望着眼前即将被征收的家,满心苦涩。那么,从拒绝签约到期房安置,拆迁补偿的相应权益还怎么维护?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从拒绝签约到期房安置,拆迁补偿的相应权益还怎么维护

  在冰天雪地的黑龙江伊春一隅,陈旧屋舍于寒风中瑟缩,韩先生的家就在这里。时光为墙壁刻下斑驳裂痕,承载着他半生回忆。

  2024年9月,当地将这片区域纳入征收范围,韩先生的房子也被囊括其中。征收部门张贴《安置房价格的公告》,限期他在2024年年底前签订补偿协议。这突如其来的消息,打破了他平静的生活。

  韩先生觉得补偿标准远低于心理预期,难以接受,所以在约定期限内并未签约。之后,征收部门多次主动与他协商沟通,会议室里常常争论得面红耳赤。韩先生据理力争,列举周边类似征收案例的合理补偿标准,终于,征收部门同意以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补偿,并于2024年12月作出《补偿决定》,要求他15日内腾空交房。

  可韩先生得知置换的是期房,交房之日遥遥无期。一旦房子拆除,全家只能租房,而征收部门除了期房,拒绝支付任何安置补偿。这意味着他要独自承担高额房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生活水平将大幅下降。

  韩先生多次找征收部门协商,请求给予过渡安置费,言辞恳切,甚至带着哀求,却均被冰冷拒绝。望着亲手打理的院子,他满心纠结与挣扎。旧城区改造是好事,可家人的切身利益也不容忽视。最终,经过痛苦煎熬与深思熟虑,韩先生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韩先生认为征收部门的补偿决定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他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运用法律捍卫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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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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