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遭雨水侵蚀需拆除,拆迁补偿却不见踪影该怎么办
滴答、滴答……唐先生家的屋檐下,雨水正有节奏地落下。他眉头紧锁,死死盯着那份拆除通知书。那么,房屋遭雨水侵蚀需拆除,拆迁补偿却不见踪影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2005年,广东湛江的天空如同被水洇湿的宣纸,连绵的雨丝将这座小城裹进了朦胧的幕布。唐先生站在自家斑驳的老房子前,那墙皮在雨水的侵蚀下像片片枯叶般剥落,地基因长期浸泡开始下陷,屋顶的漏洞在雨天时,盆盆罐罐星罗棋布,承载着一家人的无奈。
之后,唐先生申请翻盖房屋,相关部门迅速批准。为让居住环境舒适些,他四处奔波,借遍亲友,在邻里们的齐心协力下,一座崭新的房屋在晨光中矗立。唐先生望着这明亮的新居,心中的希望如春日的繁花般绽放,他以为安稳的生活就此拉开序幕。
时光如白驹过隙,2024年8月,棚户区改造的消息,伴随着城市发展的浪潮传来。这本应是生活改善的契机,却成了唐先生噩梦的起点。拆迁方给出的补偿方案,像一盆冷水,浇灭了他心中的期待。多次协商,均以不欢而散告终
同年12月,寒风凛冽,唐先生正在屋内忙碌,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破了平静。打开门,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站在门口,向其递上一份《限期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上面白纸黑字地写着唐先生修建的房屋违反了城乡规划法,要求他限期3日内自行拆除。唐先生试图据理力争,可那些人只是冷漠地丢下一句“这是规定,你自己看着办”,便转身离去。
在这一事件中,唐先生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其合法权益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明确保护。实施房屋征收应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若唐先生认为自身权益受损,依据《行政诉讼法》,他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有关部门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并要求行政赔偿,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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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