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宅被多次借误拆之名实施强制拆除该如何维权
风声中似乎夹杂着征收的信号,柳先生的房子即将被卷入城中村改造的洪流。那么,房屋被多次借“误拆”之名,实施强制拆除该如何维权?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萍乡,这座江西的古朴小城,于岁月的辙印中开启了新的旅程。柳先生伫立在祖宅门前,眉间紧蹙,如结着一层难以化开的霜。日光洒下,为这座承载着陆家数代记忆的宅子镀上了一层金辉。宅子前的榕树,枝桠交错,在微风中簌簌作响,默默铭记着柳先生童年的点滴。
2024年9月,柳先生听闻自家房子被纳入城中村改造的拆迁范围。起初,他虽不舍,但也理解城市发展的需求。可当拆迁方给出的评估结果映入眼帘,他瞬间僵住,评估价与房屋实际价值相差甚远,这凝聚着家族心血的宅子,岂是这点补偿就能打发的?柳先生毫不犹豫地拒绝签署补偿安置协议。
一个寻常的午后,柳先生外出归来,却被眼前的景象惊得呆立原地。曾经温馨的家园已面目全非,砖石瓦砾散落满地,扬起的灰尘在空气中肆意飞舞,刺痛了他的双眼。柳先生瘫坐在地,泪水在眼眶中打转,愤怒与无助如潮水般将他淹没。
紧接着,街道办工作人员上门,竟将这恶行解释为“误拆”。柳先生满心狐疑,可事已至此,他只能强压怒火与之周旋。然而,祸不单行,房子废墟再度遭遇“误拆”,残留的建筑结构被彻底破坏,也粉碎了柳先生最后的希望。
《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义务,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但在实施强制拆除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且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本案中,街道办在未与柳先生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擅自实施强制拆除行为,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所谓“误拆”,两次发生在同一处房屋,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借口。柳先生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确认街道办强制拆除涉案房屋行为违法,并索要相应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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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