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安徽拆迁律师:征收方拆迁时未送达评估结果被法院认定程序违法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1-12-10 11:37:11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最终确定房屋的补偿金额往往要依据房屋价值的评估报告,因此,被征收人对评估报告的知情权至关重要,只有及时了解才能确定该价格是否合理,但是如果征收方为按照规定送达评估报告,又该承担哪些后果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北京冠领律所安徽拆迁律师:征收方拆迁时未送达评估结果被法院认定程序违法

  安徽省马鞍山市房屋拆迁补偿案例: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政府委托评估公司对拆迁房屋进行评估后,没有将评估结果告知被拆迁人艾正云、沙德芳,就作出了补偿决定。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雨山区房屋征收部门未将评估报告内容及时送达艾正云、沙德芳并公告,致使两人对房产评估价格申请复核评估和申请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鉴定的权利丧失,属于违反法定程序。据此判决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那么,在这起拆迁类案件中,征收部门的违法点具体为何呢?

  此案其实是一种程序违法,但这种程序上的违法,对百姓的利益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此案通过严格的程序审查,在评估报告是否送达这一细节上,彰显了司法对被征收拆迁人获得公平补偿权的全方位保护。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是行政机关作出补偿决定最重要的依据之一,如果评估报告未及时送达,会导致被征收人申请复估和申请鉴定的法定权利无法行使,进而使得补偿决定本身失去合法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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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赵静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拆迁伪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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