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厂违建帽子从天而降,被征收人如何摘掉拿到拆迁补偿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5-03-21 09:20:42    

  阴沉的天空下,袁先生的木材厂被压抑的氛围笼罩。门口张贴的《限期拆除决定书》被风吹得哗哗作响。那么,“违建”帽子从天而降,被征收人如何摘掉拿到拆迁补偿?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木材厂违建帽子从天而降,被征收人如何摘掉拿到拆迁补偿

  2006年3月,袁先生怀揣着炽热的创业梦想,从广东湛江某地来到这片充满希望的土地。他与居委会郑重签订协议,顺利取得土地使用权,就此开启了自己的奋斗篇章。在这片土地上,袁先生精心规划,一座宽敞明亮的厂房拔地而起,他的木材厂也正式创办。袁先生始终秉持着合法经营的理念,不仅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厂房建设,还依法办理了营业执照,并且按时足额纳税,本本分分地经营着自己的事业。

  在他多年如一日的用心经营下,木材厂逐步发展壮大。这不仅为袁先生带来了稳定的经济收入,更重要的是,为当地创造了众多就业岗位,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了自己的力量。然而,2024年9月,因市政工程建设需要,袁先生房屋所在区域被纳入征收范围。在与征收部门协商补偿事宜时,双方在补偿标准上产生分歧,多次沟通后仍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不久之后,有关部门的一纸《限期拆除决定书》如晴天霹雳,将袁先生推进了绝境。对方竟以袁先生的房屋及钢架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为由,要求他自行拆除。袁先生颤抖着双手接过这份决定书,满心困惑与不解,在心中不断自问:“我这厂房都已经建成十几年了,一直合法经营,怎么突然就被认定为违建了?”

  《行政强制法》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但在本案中,有关部门在未充分论证袁先生的厂房是否属于必须拆除的违建情况下,便贸然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这显然违反了上述规定,属于程序违法。面对此情形,袁先生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自己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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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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