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征收方找借口不予支付安置费,冠领律师助委托人维权成功
赵明(化名)家住青海海东的一个小村庄,他与家人在这片土地上辛勤耕耘,过着平静简单的生活。2016年,区行政机关发布了一份土地征用通告,赵明家的房屋及土地被纳入了征用范围内。
面对即将到来的变化,赵明心中充满了不安,但也有着对未来生活的期待。2018年,他与当地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签订了《拆迁协议书》,同意将自家的土地和房屋上交,并期望能获得应有的补偿。
2019年,赵明发现虽然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支付了拆迁补偿款,但安置费却迟迟没有到账。赵明一家五口,按照标准预计能获得46万余元的安置费。这笔钱对于赵明一家来说,无疑是改善生活的重要保障。
经过一番询问,赵明才得知原来问题的根源在于他们家庭的另一个身份——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2017年,为了改善贫困户居住条件,当地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赵明家也申请并获批参与了该项目,并在2018年分得了一套易地搬迁房屋。正因如此,当赵明的房屋被征用拆迁时,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认为他已经通过易地搬迁得到了安置,因此不再享有拆迁安置费的权益。但赵明不解,易地搬迁与拆迁安置明显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不能因为他参与了易地搬迁就失去了拆迁安置的权益。
时间一晃到了2022年,赵明发现邻村同批次的拆迁户们都已收到了安置费,而自己却没有收到任何款项,心中更是焦急万分。于是,赵明决定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张宜文律师代理此案。
接案后,冠领律师立即展开了调查,仔细研究了赵明提供的《协议书》、《发放明细表》等证据材料,并多次前往当地与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沟通协商。2023年5月,律师代理赵明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庭上,律师指出:易地搬迁项目虽然改善了赵明一家的居住条件,但这并没有免除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支付安置费的法定职责。如今,赵明的房屋和土地被依法征用,有权享受安置补偿待遇。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以易地搬迁项目为由拒绝支付拆迁安置费,属于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
终于,在冠领律师的不懈努力下,案件迎来了转机。2023年12月,法院经审理判决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应当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履行对赵明的安置职责,并支付房屋拆迁安置费。
回到村里的赵明兴奋不已,急忙向家人展示了判决结果,一家人其乐融融,对冠领律师表达了深深的感谢。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