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农贸市场房屋遭遇强拆风波,冠领律师协助委托人守护家园
在湖北省荆门市,冯霞飞拥有一处位于农贸市场的房屋,面积达900平方米。这不仅是她和家人的居所,更是她多年辛勤劳动的成果。然而2023年12月的一天,当冯霞飞外出归来时,却发现她的房屋已被强制拆除,变成了一片废墟。原来,该区的街道办事处在未给予任何合法补偿、未签署任何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擅自对冯霞飞的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
冯霞飞的这座房屋建于2000年,并在2004年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然而,随着城市规划的变化,这片区域被纳入了征收范围。虽然冯霞飞知道这一消息,但由于补偿标准不合理,她并未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她本以为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这一问题,然而她万万没想到的是,等来的却是无情的强拆。
在强拆过程中,工作人员不仅未出示任何法律文件或拆除许可,还造成了冯霞飞房屋及室内物品的严重损毁。这一行为让冯霞飞感到无比愤怒和无奈,她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思索再三,冯霞飞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家园。在周围邻居的推荐下,她找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经过研判后,指派经验丰富的滑若云律师和王韶东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到案件后,迅速展开调查取证工作。通过仔细研究案件细节,搜集了大量的证据材料,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明、征收公告、相关政策的解读等,为后续的诉讼工作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街道办事处提出了抗辩。他们声称冯霞飞房屋系违法建筑,因其房屋所有权证系通过伪造土地证获取,早已被撤销并公告作废。街道办也据此向冯霞飞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违法建设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她自行拆除,但冯霞飞并未履行。
面对这样的辩解,冠领律师反驳道:首先,被告称冯霞飞房屋系违法建筑,因其房屋所有权证系通过伪造土地证获取,已被撤销。然而,根据《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违法建设的认定应基于是否取得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非房屋所有权证的撤销。冯霞飞已合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且该证件在有权机关撤销或确认无效前,应视为有效。因此,被告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强制拆除案涉房屋,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其次,被告在强制拆除案涉房屋的过程中存在明显瑕疵。根据《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依法进行催告等程序。然而,被告在未依法作出限期拆除决定的情况下,即在作出《违法建设限期拆除通知书》三日内即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拆除,显然违反了法定程序。因此,被告强制拆除案涉房屋的行为既缺乏法律依据,又违反法定程序,应确认其违法。
最终经审理,法院支持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确认被告街道办事处对原告冯霞飞(委托人)房屋实施强制拆除的行为违法。
这一判决不仅为委托人冯霞飞赢得公正,更为她后续争取合理补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文中除办案律师外,人物为化名)
撰稿人:胡玉洁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