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辽宁养殖场拆迁补偿律师-招商引资建设养殖场遇征收没补偿怎么办
女子的养殖场安然静立数十载。一日,村委会突然解除协议,限期搬离。是土地另有规划,还是无端刁难?那么,招商引资建设养殖场。遇征收没有拆迁补偿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在辽宁阜新的一片宁静乡野之中,生活着一位名叫迟女士的养殖户。1994年,在当地政府大力开展招商引资的浪潮下,迟女士满怀希望地来到了这片土地。在镇政府的积极协调与牵线搭桥下,她与所在村的村委会签订了一份土地租赁协议,就此开启了她的养殖事业征程。迟女士的养殖场规模不小,一座座养殖棚错落有致地分布在那片广袤的土地上。
养殖棚是用坚固的钢架搭建而成,棚顶覆盖着厚实的彩钢板,既能抵御夏日的炎炎烈日,又能挡住冬日凛冽的寒风。四周用铁丝网严密地围了起来,以防止牲畜走失。迟女士的青春与汗水都倾注在了这里。2024年5月,该养殖场被纳入征收范围。
随后,村委会的干部突然来到养殖场,对迟女士说:“咱们得解除之前的协议了,你尽快把地上物清理了,把土地返还给村里。”迟女士顿时愣住了,她满脸难以置信。
随后,她打听到征收的事情,主动找到村委会,与他们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村委会表示可以给他们8万元左右的补偿款。迟女士一听,顿时火冒三丈。“三十年前我建设这个养殖场的成本都不止8万啊。我在这儿投入了多少精力和心血,您是看在眼里的。这点补偿款,怎么能弥补我的损失呢?”可是,村委会并没有因为迟女士的反对而改变主意。
《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在整个事件过程中,存在镇政府等行政机关不当干预或行政行为导致其权益受损,例如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有行政机关承诺的优惠政策未落实、在村委会解除合同过程中有行政机关不合理的行政指令等情况,迟女士可依据此条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并给予相应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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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