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村民自建房被征收却未获补偿,冠领律师帮六位委托人行政复议成功
在贵州毕节某村,黄玉琴等六位村民原本平静的生活因一场征收风波而发生巨大的变化。他们的房屋,这些历经岁月洗礼、承载着家庭记忆与希望的自建房,都被当地行政机关列入了征收范围,而后续的补偿安置问题却迟迟未能得到解决。
事情发生在2019年,毕节市某区行政机关为了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发布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在这份公告中,黄玉琴等六位村民的房屋被明确列入征收范围。这些房屋有的是祖传老宅,见证了家族的兴衰更替;有的是为了满足家庭居住需求,在自家拥有合法使用权的土地上精心建造的。它们不仅是村民们生活的依靠,更是他们情感的寄托。
面对征收决定,虽然心中充满了不舍,但黄玉琴等六位村民还是选择了以大局为重,愿意为城市的繁荣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然而,让他们始料未及的是,行政机关在征收他们的房屋后,却迟迟不履行补偿安置的职责。这让他们陷入深深的忧虑之中,不知道自己的房屋何时能够得到补偿,生活何时能够回归正轨。
经过几年的拉扯和等待,黄玉琴等六位村民最终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24年7月,经过其他村民推荐,他们找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经过慎重研判,指派经验丰富的郭昊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帮助六位委托人整理了相关证据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房屋照片以及他们在2024年5月向该区行政机关提交的补偿安置申请书和邮寄底单等。然后,冠领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精心撰写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详细阐述了他们的诉求和理由。
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冠领律师指出,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同时,行政机关作为征收方,具有组织实施征地补偿、安置的法定职责。然而,该区行政机关在征收村民们的房屋后,却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补偿安置职责,属于行政不作为。冠领律师还进一步说明,村民们有权请求该区行政机关履行征地补偿、安置的法定职责。他们曾于2024年5月提交了申请,而区行政机关迟迟未予答复,已经侵犯了村民们的合法权益。因此,村民们请求复议机关确认该区行政机关的行政不作为违法,其应得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补偿安置职责。2024年8月中旬,行政复议申请书被正式提交给了毕节市行政机关。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书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并通知村民们补正相关材料。冠领律师协助村民们完成了补正工作,并密切关注着行政复议的进展。
终于,在2024年10月末,毕节市行政机关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该区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对村民们的《履行补偿安置职责申请书》作出答复。
这一决定意味着村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了行政复议机关的支持和保护,他们的维权之路取得了关键性的胜利。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后,黄玉琴等六位村民激动不已。他们表示,感谢冠领律师的专业帮助,让他们能够在困境中看到希望,最终成功维权。(除办案律师外,文中人物为化名)
撰稿人:胡玉洁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