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房屋无补偿就遭强拆,冠领律师代理起诉确认对方强拆违法
江苏扬州人王辉(化名)是一位朴实无华的农民,他与女儿相依为命,在这片土地上辛勤耕耘,过着平凡而安宁的生活。
2023年4月6日,区行政机关发布了一则《拟征收土地公告》,王辉的房屋及附属物被纳入了征收范围。同年7月14日,房屋搬迁补偿方案也随之而来,相关工作人员找到王辉父女俩,开始协商起补偿事宜。
然而,当得知对方给出的补偿标准后,王辉心中充满了犹豫。“这实在太低了,还不够我们生活的呢!”王辉吐出一口烟,摇了摇头。但对方则坚持认为,补偿方案已经充分考虑了王辉家庭的实际情况,公平合理。
就在双方协商陷入僵局之际,一个糟糕的消息传来。10月31日,外出归来的王辉,远远就听见一阵嘈杂的轰鸣声,顿时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果然,等他赶回家时,只见自家房屋已经被拆除得面目全非。
11月10日,不甘就此认栽的王辉决定和女儿一起向镇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五天后,镇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突然找到王辉,承诺会按照正常户的标准对他们进行补偿,在对方的催促下,王辉被半推半就着与之签订了《补偿协议书》。
签完字后,总觉得还是有些不太对劲的王辉决定咨询一下专业律师的意见。为此,他在网上联系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经研判,委派林成律师代理此案。
接手案件后,冠领律师深入了解案件事实,细致查阅了补偿协议书、告知书等文件。果然,律师发现之前签订的《补偿协议书》实为空白协议,而且补偿范围遗漏了房屋内的动产等物品,存在重大纰漏。于是11月23日,律师迅速采取行动,向镇行政机关发送了一份《书面声明》,表示签字行为作废、该协议书无效。一切准备就绪后,律师便代理王辉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庭审中,律师逐一指出:
第一,镇行政机关违背了房屋征收的“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案涉房屋在2023年10月31日已经处于被拆除的状态,而镇行政机关与王辉父女俩在2023年11月15日才签订《补偿协议书》,征收程序明显颠倒。
第二,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行政机关若要实现强制搬迁和拆除,必须按照法定程序申请强制执行,在获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裁定前,行政机关没有拆除被征收房屋的权利。因此本案中,镇行政机关未依法定程序强制拆除王辉房屋的行为,属于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
第三,在案涉房屋被拆除前,王辉父女俩一直居住于此,屋内还存有大量生活物品。但《补偿协议书》的补偿范围并不包括房屋内的动产等物品,镇行政机关在拆除房屋过程中也没有制作物品清单,没有及时告知对方物品存放地点及去向,造成了王辉父女俩的财产损失。
最终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镇行政机关强制拆除王辉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这一结果大大鼓舞了父女俩维权的信心,他们对冠领律师的专业水平愈发认可,目前他们正继续在冠领律师的指导下准备相关材料,以尽快完成后续补偿事宜。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