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男子签订协议增殖放流遭“过河拆桥”,冠领律师助其认定有关部门阻止违法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4-11-26 10:45:52    

  2024年初夏,内蒙古霍林郭勒市的某个清澈湖泊边,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大爷守着堆成小山一样的鱼堆,着急地跟几个工作人员讲道理:“我和部门签了协议,在这里放鱼、捕鱼、卖鱼都是合法的,你们别再拦着,鱼一旦翻肚子,我的损失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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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人员摆摆手,还是没让开。老大爷只好眼睁睁地看着他的收入“夭折”,一阵阵无力和愤怒涌上心头。

  老大爷名叫卢浩鹏(化名),天津人,从小在蓟州区长大,对养鱼很有一手。因一次偶然的机会,卢浩鹏与内蒙古霍林郭勒的某水务工程公司签订了《协议书》,承包了当地某个湖泊的水质净化任务。老大爷拍着胸脯保证肯定完成任务,满脸和蔼的笑容模样,公司的负责人也十分期待湖泊的改变。

  自2013年起,卢浩鹏投入大量资金和心血,通过投放鱼苗和定期清理淤泥,使原本浑浊的静湖逐渐恢复了清澈。然而,这份辛勤付出却在2023年10月27日戛然而止。当天,霍林郭勒市有关部门突然阻止了卢浩鹏的捕捞行为,并查封了他的船只,理由是保护国家湿地公园的生态。

  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卢浩鹏感到无比绝望。多年的努力似乎化为泡影,数十万元的投入也打了水漂。正当他准备放弃之际,老朋友推荐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用一个又一个实际的胜诉案例赢得卢浩鹏的信任,他决定委托冠领律所,律所指派范志德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手案件后,立即展开了详细的调查。律师发现,有关部门在阻止捕捞的过程中,既没有出具书面文书,也没有履行法定程序,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

  另外,尽管湖泊早在2017年就被批准为国家湿地公园试点,但在此之前,卢浩鹏的养殖行为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默许和支持。等待水质改善后,阻止改善水质的人,这样的行为,可谓“过河拆桥”。

  “太不地道了!”听完冠领律师的分析,本来就生气的卢浩鹏情绪更加激动,“不蒸馒头争口气,律师您得帮我告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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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领律师安慰卢浩鹏:“您别生气,行政诉讼是肯定要推进的。但我得跟您说明白,本案需要先确认行为违法,再进一步索要赔偿。”

  得到卢浩鹏的同意,冠领律师整理证据,代理他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有关部门的行政行为违法。

  庭审过程中,有关部门提出了多项抗辩理由,包括卢浩鹏对捕捞区域没有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以及其捕捞行为违反了国家湿地公园的管理规定。

  冠领律师逐一驳斥对方的主张,《协议书》虽然存在一定的瑕疵,但并不影响卢浩鹏在湖泊进行水质净化和养殖的合法性。此外,有关部门在阻止捕捞时,没有履行法定程序,违反了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属于严重的程序违法。

  律师强调,卢浩鹏的养殖行为不仅没有破坏生态环境,反而对湖泊的水质改善起到了积极作用,这是本案最根本的关键,希望法院考虑这一点。

  法庭最终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确认有关部门针对卢浩鹏实施的行政强制行为违法。

  判决书送达后,卢浩鹏激动得热泪盈眶。湖泊的水质依然清澈,鱼儿在水中自由游弋,仿佛在庆祝卢浩鹏的维权之战初步告捷。冠领律师的付出,让他实打实地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在律师的帮助下,卢浩鹏正在有条不紊地准备索赔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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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陈娅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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