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居民房屋未签协议即遭夷平,冠领律师代理诉讼成功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4-11-22 09:58:08    

  在山东省邹平市的一个宁静村庄,赵炳富拥有着两处房产。其中,201号房屋,那是他用自己的汗水和努力一点点筑起的家,每一处角落都承载着他的记忆与梦想。而602号房屋,则是他从已故的母亲那里继承而来的宝贵遗产,它不但是物质财富的传递,更是母子情感的纽带。这两处房屋,对赵炳富来说,不仅仅是冷冰冰的建筑,它们是他生活的根基,是家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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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2021年1月的一天,赵炳富的生活被彻底打乱。当他外出归来,眼前的景象让他心如刀绞——邹平市某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正将他的两处房屋拆除,现场尘土飞扬,瓦砾遍地。赵炳富震惊之余,更多的是不解与愤怒。他清楚地记得,自己从未签订过关于201号房屋的搬迁协议,更没有同意过拆除。为什么街道办事处会如此草率地采取行动?为什么没有提前通知,没有给予合理的补偿?这一连串的疑问像巨石般压在他的心头,让他感到前所未有的无助与迷茫。

  但他知道,沉默不是解决之道,自己不能就这样让辛苦守护的家化为乌有。于是,他决定要通过法律途径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不断地打听和比较之后,赵炳富选择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经过研判后,指派处理征收纠纷经验丰富的郑俊霄律师担任此案的代理人。

  冠领律师接到案件之后,迅速投入到案件的准备工作中。通过仔细研究案件的每一个细节,搜集到大量的证据材料,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明、搬迁协议的真伪鉴定、相关政策的解读等,为后续的诉讼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冠领律师还前往委托人生活的村子,与赵炳富及其邻居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了解案件背后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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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街道办事处辩称,赵炳富早就在2007年12月签署了拆迁协议和领取明细,并且已经在领取费用后入住了安置房,所以赵炳富不再对任何房产享有所有权,他无权主张权利。希望法庭能够驳回赵炳富的诉讼请求。

  面对这样的辩解,冠领律师进行了有力的反驳,并逐一指出其违法之处。冠领律师强调,首先关于602号房屋,原告确实签订了搬迁协议并同意拆除,但这是基于双方自愿达成的共识。然而,对于201号房屋的情况则完全不同。原告赵炳富未曾与被告就该套房屋签订过《房屋搬迁协议书》,更未同意过拆除。同时,被告方面也无法提供确凿的证据来证明赵炳富已经签订了搬迁协议,并得到了相应的补偿后自愿将房屋交由征收机关处理。在这种情况下,被告却自行组织人员,对原告赵炳富的201号房屋实施强制拆除。这一行为显然缺乏法律依据,严重违反了法定程序。因此,请求法院确认被告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最终,经过多次激烈的法庭辩论和质证环节,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确认被告邹平市某街道办事处于对原告赵炳富位于邹平市某村的201号房屋实施强制拆除的行为违法。

  这一判决结果不仅为赵炳富赢回了公正与尊严,更为他后续争取合理补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文中除办案律师外,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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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胡玉洁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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