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所说法:土地用途变更,拆迁补偿以旧规该怎么办
“城镇化让土地用途更迭,补偿却不匹配?”孔先生坐在土地边的小溪旁,眉头深锁。溪水依旧流淌,却无法冲淡他的困惑。那么,土地用途变更,拆迁补偿以旧规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孔先生居住在湖北咸宁某村边缘,他家农舍的墙壁是用厚实的泥土砖砌成的。农舍的院子不大,却被孔先生打理得井井有条,角落里的农具摆放整齐,仿佛在诉说着主人的勤劳。
2024年2月,孔先生的土地因城镇建设规划,土地用途发生变更。半年后,孔先生的土地因环境发展被纳入征收范围,这本是一件看似有着发展机遇的事,可问题随之而来,拆迁补偿标准却未能跟上。当他得知补偿标准时,他的心猛地一沉。
“这怎么行?土地用途都变了,咋还能按原来的标准补偿?”孔先生站在自家的院子里,他的手不自觉地握紧,手上的青筋凸起,就像他此刻起伏的情绪。他决定去找征收部门理论。“同志,我的土地现在用途都变了,应该按照新的商业地价给我补偿啊。”工作人员却毫不理睬,孔先生失落地走出大楼,他的背影在阳光下显得有些孤单和落寞。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补偿应基于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但在土地用途依法变更后情况会有所不同。如果土地用途变更经过合法的规划和审批程序,如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用于商业开发,补偿标准应考虑变更后的价值因素。建议孔先生依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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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