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调解后征收机关依旧作出不合理补偿决定,冠领律师代理起诉成功撤销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4-11-12 10:00:04    

  2024年3月,范东方再次踏入冠领律师事务所的大门,对比他第一次来时,他的心境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一次,他不再焦虑,取而代之的是平静和从容,这种变化都来自他对冠领律所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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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东方是四川广安人,1997年,范东方所在村的全部耕地被征收,撤销建制,转成了国有土地。范东方始终乖乖配合相关工作,可他的“痛快”却没得到相同的回馈,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征收项目的进展骤然减速。

  起初,范东方并未着急,可时间一天天过去,他一直没有等来安置补偿的消息。最让范东方难受的是,并非所有人都没有收到补偿,征收项目不是直接全部推翻,而是需要哪里拆哪里,小小的村子被拆分成诸多“地块”。

  不仅得不到补偿,生活环境也变得混乱。2018年,范东方和几个同样不满的邻居向当地政府反映了情况,希望尽快启动征收程序。

  群众的呼声终于被看见,征收部门加快了征收进程。然而,新的问题再次出现——征收部门要依照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标准进行补偿。范东方很是不解,当年既然已经将土地转归国有,也办理了相关证件,那他的房屋不就应按照国有土地房屋标准给予补偿吗?

  这一不同的观点使得安置补偿进程再度被搁置,2023年,范东方无奈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闫松松律师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深知,范东方与征收部门多年来的主要矛盾在于补偿标准的认定,直接“迎难而上”,反而会导致案件再度回到扯皮和重复中。因此,冠领律师先以要求征收部门履行安置补偿职责为由起诉,通过诉讼划定了“争议期限”。

  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征收部门需于2024年3月31日前对范东方房屋依法履行安置补偿职责。冠领律师的介入给这个拖延僵化的案件注入了生机,可为何范东方会再次找到冠领律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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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征收部门并没有真的“服气”,虽然按照协议约定作出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决定书》,依照的却依旧是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标准。有了此前的信任基础,范东方再次委托冠领律师代理维权。

  冠领律师介入后反应迅速,代理范东方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冠领律师根据在案证据指出:

  首先,征收部门未举示证据证明其在征地时发布了安置补偿方案,并及时对被征收对象进行了安置补偿,应承担不利后果。现案涉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早已纳入城市规划区,范东方申请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补偿并无不当。其次,征收部门对认定的案涉房屋面积亦未举示相关证据予以佐证。

  综上,征收部门作出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决定书》事实认定不清,主要证据不足,依法应予撤销,征收部门应重新作出安置补偿决定。

  2024年8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作出《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案涉《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决定书》,并责令征收部门限期重新作出安置补偿决定。冠领律师凭借过硬的专业素养,一路过关斩将,不负信任,帮助范东方守护权益,得到其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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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李姗珊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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