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所说法:建房心血付东流,拆迁补偿不公起风波该怎么办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4-11-07 09:53:25    

  “男人望着那辆停在自家门口许久未动的陌生车辆,眉头紧锁,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过渡句:“而这辆车,仿佛是命运投下的石子,在原本平静的房屋征收补偿之湖中,掀起了惊涛骇浪。”那么,建房心血付东流,拆迁补偿不公起风波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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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那片即将被时代巨轮碾碎的土地上,静静地伫立着霍先生的房子。每一块墙砖都严丝合缝,那是霍先生亲自监工,用最好的材料、请最熟练的工匠砌成的。房屋所处的位置得天独厚,仅仅一河之隔,便是繁华的县城。河水悠悠地流淌,像一条银色的丝带,将这一方宁静与对岸的喧嚣分隔开来。

  站在房屋前的小径上,能看到县城那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夜晚时霓虹灯的光影在河面上闪烁,如梦如幻。这里交通便利,不远处便是连接县城的大道,过往的车辆川流不息,却丝毫没有打扰到这片小天地的安宁。

  然而,2024年4月的一纸征收通知,打破了霍先生平静的生活。一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如同一只无形的大手,无情地伸向了这片土地。当霍先生坐在征收部门的办公室里,听到那所谓的货币补偿金额时,他的心瞬间沉入了谷底。这个数字,远远低于他的建房成本。

  霍先生望着熟悉的房屋,心中满是惆怅。他知道,不能就这样轻易放弃,于是他决定向主管征收事项的县政府寻求公正。他坐在书桌前,在昏黄的灯光下,一笔一划地写下了那份履行征地安置补偿职责的申请。

  然而,日子一天天过去,县政府在签收申请后,却迟迟未对这份申请作出处理。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定的处理期限已过,霍先生频繁地拨打办公电话,得到的却总是推诿和敷衍。

  《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如果政府给出的补偿价格远远低于按照标准应得的补偿,那么霍先生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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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马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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