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说法:拆迁补偿协议签了,房屋交付遥遥无期该怎么办
男子满心欢喜地签下那纸征补安置协议,承诺的房屋却如石沉大海,毫无踪影。那么,拆迁补偿协议签了,房屋交付遥遥无期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2019年4月,对于江苏徐州某物流园区周边的居民来说,生活迎来转机。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这片区域被纳入征收范围,小曹,便是其中的“幸运儿”。他辛勤劳作多年,在这片土地上拥有160亩土地,这些不仅仅是他的财产,更是他心血的结晶。
随着征收工作的推进,有关部门,与小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那一刻,小曹看着手中的协议书,想象着未来能住进崭新的楼房,心里十分得劲。然而,日子慢慢流逝,承诺中的楼房却始终没有交付的迹象。2024年8月,在无数次的期盼落空后,小曹内心的愤怒和无奈如同积压已久的火山,终于爆发,他要为自己讨个公道。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小曹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征收方履行安置补偿职责;在诉讼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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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