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辽宁拆迁补偿律师-拆迁补偿报告中认定面积低于实际面积该怎么办
“这可怎么办啊?他们怎么能这么乱来呢?”霍太太满脸焦急地对霍先生说道。那么,拆迁补偿报告中,认定面积低于实际面积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在辽宁本溪,霍先生的家宽敞明亮,烈日炎炎下,院内寂静无声。每逢秋季,红彤彤的苹果挂满枝头。冬天,白雪皑皑,风呼啸而过,不远处的国旗在上空飘扬。2024年3月,当地作出房屋征收决定,霍先生的房屋在被征收范围内。然而,霍先生却发现征收部门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征收集体土地,这让他感到十分困惑和不安。
当霍先生要求查看相关征地审批文件时,工作人员未能出示并给予解释。这让霍先生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该行政征收行为严重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因而,霍先生不同意征收部门实施征收,也未能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
但是,令其万万没想到的是,霍先生不久后收到了征收部门于对其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当霍先生看到决定书上的内容时,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的实际建筑面积517平方米,他们怎么能认定补偿为202平方米呢?这与事实严重不符啊!”霍先生气愤地说道。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本案中,霍先生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合理索要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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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