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说法:男子常年在外打工,就不给拆迁补偿该怎么办?
“哎呀,这可怎么办呀?这下全完了!”郭先生在村头和堂哥正焦急地交谈着。那么,男子常年在外打工,就不给拆迁补偿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郭先生来自广东茂名这个美丽的海滨城市。他的房子坐落在村头,村子周围是一望无际的田野,金黄色的稻穗在微风中轻轻摇曳,仿佛金色的海洋。远处的山峦连绵起伏,云雾缭绕,宛如一幅美丽的山水画卷。2016年5月,郭先生为了让家人过上更好的生活,外出打工,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才能回到家乡与亲人团聚。
这一走,就是八年的光阴。2024年初,村子传来拆迁的消息。郭先生满心欢喜地期待着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然而,命运却再次跟他开了个玩笑。在拆迁登记时候,由于郭先生不在家,他的房子竟然被工作人员漏登了。
当郭先生得知这个消息后,心急如焚地赶回家乡。他找到拆迁工作人员,焦急地询问:“我的房子怎么被漏登记了?那我的补偿怎么办?”工作人员却冷漠地回答:“漏登记了就没办法了,补偿也没有了。”郭先生犹如被当头浇了盆冷水,心中充满绝望和愤怒。看着妻子的泪水,郭先生心中暗暗发誓,一定要为自己和家人讨回公道。
《土地管理法》规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郭先生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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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