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拆迁维权律师解读房屋拆迁中的三大注意事项
房屋拆迁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中涉及诸多事宜,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房屋拆迁纠纷。为避免或有效解决房屋拆迁纠纷,三大注意事项要牢记。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第一,要收集、整理资料。收集主要针对的是拆迁方的资料,比较重要的有:房屋征收或拆迁公告;房屋拆迁或者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关部门对房屋作出的法律文书,比如违法建筑的处罚决定书。整理主要针对的是拆迁户自己这一方的资料,比较重要的有:房产证、土地证、宅基地证、房屋买卖合同,以及建设房屋时向有关部门缴纳或被处罚的费用的凭证。这里建议只要与房屋有关与拆迁有关的资料都进行收集整理。另外提示两点:一是有些资料收集起来可能比较困难,比如张贴出来的公告之类的文书不能保留原件,建议用相机清晰完整的拍下来。二是收集整理出来的证据原件一定要保存好,建议复印上几份,一般情况下复印件给别人看。
第二,要对自己的房屋拍照或录像。我们建议正在经历拆迁的人,不论你的房屋有证还是没证,都进行拍照或录像。在拍照或者录像时一定要注意两点:(1)要从不同角度对房屋全方位的进行拍照或录像;(2)要从远景、近景的角度对房屋进行拍照或录像,特别在拍远景照片或录像时,镜头中除了你的房屋外,还必须有一个不拆的建筑物作为参照物。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防范房屋一旦被违法拆除后,通过照片或录像中的参照物可以清楚的判断房屋坐落的位置。遇到违法强拆时,拍照、录像是非常重要的证据。
第三,要关注法律时效。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过期后,复议机关或法院很可能不再受理这个案件。比如,房屋征收公告发布后,如果你认为补偿安置条件不合理,建议你自发布公告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再比如,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或者违章建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如果不服,建议你自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房屋拆迁中的三大注意事项”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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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曾超超
审稿人:冯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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