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房屋征收被遗漏?冠领律师抽丝剥茧助青岛男子维护征迁利益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4-09-14 14:13:17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居住偏好,有人喜欢高楼林立,也有人喜欢烟火气息。山东青岛的魏先生就属于后者,于是多年前他选择购买了一套临街房屋。道路上汽车奔驰的声音,三五邻居聚在一起闲聊的声音,饭点时弥漫的佳肴香味,交织出一幅美好的图景,让魏先生觉得生活无比惬意。但这一切在2017年发生了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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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7月,因青岛准备进行棚户区改造,征收部门作出了房屋征收公告和房屋征收决定,魏先生的房屋就在其中。不久后,实施部门来到魏先生的房屋内测绘评估,还作出了《房屋征收估价报告书》。魏先生虽有不舍,但也决定好好配合征收。

  之后的几年里,整个片区的住户陆续搬离,当初浓浓的烟火味逐渐被拆迁的钢筋泥土味覆盖,邻里之间的交谈声也慢慢消散。魏先生曾经最爱的生活环境已不复存在,但他却不能像邻居一样搬家开启新生活。因为他的房屋依旧屹立于此,也一直无人找他商议征收补偿事宜。为了顺利搬迁,魏先生于2023年5月向征收部门邮寄了一份《行政补偿申请书》,要求其履行补偿职责。可等待数月,征收部门都未作出任何答复。魏先生遂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专业处理拆迁纠纷的孟君律师、白婧萱律师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了解案情后,先找到征收部门,询问案涉房屋未被征收和补偿的原因。征收部门认为魏先生的房屋不在征收范围内,也没有产权登记,直接拒绝沟通征收补偿事宜。

  面对征收部门坚决的态度,律师并未止步不前,而是展开详细调查。据了解,案涉房屋是魏先生公司分配给他的公房,在承租多年后,因公司即将破产,魏先生买断了该房屋的产权。当地的这类房屋大多没有产权证明,但有购房合同可以佐证,且获得了行政机关的认可。经过对房屋征收公告和房屋征收决定的查阅,律师发现两份文件载明的信息均显示案涉房屋属于征收范围内。为了增强说服力,律师指导魏先生向行政机关申请了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答复的材料确认了案涉房屋属于征收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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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准备好购房合同、房屋征收决定、测绘结果报告、房屋征收估价报告书、《行政补偿申请书》及邮寄记录等文件后,律师得知,案涉房屋购买于魏先生与前妻李女士离婚那段时间,他们不知道李女士能否获得拆迁利益,想委托冠领律师代理李女士一起起诉。于是冠领律师代理两人对征收部门和实施部门提起诉讼,要求两个部门履行安置补偿职责。

  庭审过程中,两个部门辩称,案涉房屋没有产权登记,不属于征收范围内,原告不具备行政诉讼主体资格。因此,原告的请求客观上不具有履行可能。

  冠领律师以购房合同证明魏先生的产权人身份;以信息公开答复及各类征收文件证明案涉房屋属于征收范围内,且魏先生是本案适格主体;以邮寄记录证明征收部门已收到《行政补偿申请书》而未答复。律师随即表示,行政机关并未确认案涉房屋属于违法建筑,征收部门以此拒绝补偿应当经过调查并提报行政机关作出决定。此外,征收部门收到魏先生邮寄的《行政补偿申请书》,既不积极履行安置补偿职责,也不予答复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

  2024年8月,法院经过审理及现场勘察,确认了案涉房屋属于征收范围内,支持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另外,法院确认了魏先生购买案涉房屋是在离婚后,且未使用李女士的工龄,她无法获取该房屋的拆迁利益。故最终判决两个部门限期对魏先生的房屋履行安置补偿职责。

  这份胜诉判决书意味着魏先生即将和邻居们一样,获取补偿,搬到新家,开启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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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董振杰

  文章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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