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三种违建可不拆!
违建房,就是指没有经过管辖单位批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土地使用权,擅自建设的建筑。根据国家的规定,违建房不仅要被拆除,违建的权利人还要承担拆除违建时需要的全部费用。可以说一旦房子被认定为违建,当事人就将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但是对于违建房的处理,有关部门也并未采取一刀切的处理方式,根据政策和历史原因农村三种违建可不拆,那么具体是哪三种呢?
(违建也不能一拆了之,农村三种违建可不拆)
基于种种原因,以前在农村建房并没有过多的限制,也因此存在很多在现在看来并不符合规定的房屋,那么是否就要按照现在的规定将其认定为违建予以拆除呢?当然不是,历史是过去式,法律也不溯及既往,《城乡规划法》2008年才开始实施,在此之后建设房屋必须获得建设规划许可证,但是之前的建房只要在建设时是符合当时的规定的,其实质上就并不具有危害性和政策违法性,因此也就不必要拆除,这就是第一种可不拆。
其次,农村有一些农户存在拥有多处宅基地的情况,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也因此,因其他原因拥有多处宅基地的农户如宅基地面积总和未超过用地标准,那么这类房屋也是不必拆除的。
第三种则是农民的唯一住宅,法律也要保障农村村民户有所居,属于这种情况的,即使是违建也不应拆除,但可以要求进行适当的调整。
现在农村三种违建可不拆的原因你了解了吗?违建房虽然存在损害公共空间、破坏生态、影响城市发展等问题,但是也不能不问原因的一拆了之,违建的拆除也要遵循正当的法律程序和规定,由于这个问题存在一定的专业性和复杂性,所以如果发生了违法强拆的情况,还是应该咨询专业的律师帮助处理更为合适。
编辑:梁盼喜
审稿:冯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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