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553平米厂房被罚款44万余元后惨遭强拆,法院判决:强拆违法!
“你这厂房是违建,不仅要罚款,还得拆!”553平方米的厂房,按面积总罚款44万余元,这个消息对于河北邯郸的村民赵先生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
2023年10月,赵先生收到当地镇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方以赵先生未批先建、违法占地为由,对他在16年前翻建而成的厂房作出“违建”处理结果,即罚款44万余元,并限期拆除厂房。
农村人赚钱不易,时年53岁的赵先生奋斗了大半辈子还没攒下多少积蓄,却先“喜”提一张44万余元的罚单,更让人恼火的是,即便交了罚款,房子还是照拆不误,横竖都是损失,赵先生陷入进退维谷的两难境地。
既然“破财”也不能“免灾”,赵先生决定先冷静下来想想解决办法。结果行政机关却并不打算给他这样的机会,而是在半个多月后就又采取了下一步的行动。
2023年11月中旬的一天清晨,镇行政机关突然组织人员和设备开进了赵先生的厂房,一顿作业后就将他的553平方米厂房夷为平地。
赵先生这下再也不必纠结了,果断致电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咨询维权事宜。冠领律所经研判后委派王兵兵律师代理本案。
与赵先生详细沟通后,冠领律师了解到,赵先生的厂房建于2007年,也就是在《城乡规划法》实施以前,建房时未办手续显然有一定的客观原因。镇级行政机关未经调查,仅向赵先生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就直接实施强拆,不仅对厂房违建的事实认定缺乏依据,实施强拆时在程序上也是能省则省,漏洞百出。
2024年3月,冠领律师在全面梳理案情后,收集相关证据,代理赵先生起草文书,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镇行政机关强拆其房屋的行为违法。
令人大跌眼镜的是,法院开庭后镇行政机关竟然完全否认其实施过强拆,辩称赵先生的厂房是在当地其他部门联合执法集中统一行动中被拆,非镇行政机关所为,原告起诉无事实依据,请求法院予以驳回。
冠领律师则从举证责任、房屋的违建认定和拆除程序几方面入手,进行了反驳:
首先,行政机关主张赵先生的房屋是在联合统一执法行动中被拆除,却未对此进行有效举证,该说法毫无说服力。
其次,案涉厂房建设于《城乡规划法》出台之前,由于现实原因导致部分房屋建设手续不全,行政机关未依法进行调查、取证、未保障赵先生的陈述、申辩权,没有充分了解厂房缺乏建设手续的形成原因,拆除房屋前也未履行必要的催告手续,径行实施强拆属于严重的程序违法。
最后,《土地管理法》中并未规定处罚机关具有法定的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机关依据该法对赵先生作出处罚决定并实施强拆的行为,属于超越职权。
由于镇行政机关在庭审中一直否认其实施了强拆,却又未提出任何证据加以佐证,法官对其出庭人员进行了询问,镇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才当庭承认参与实施了强拆。
最终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被告于2023年11月实施的强拆赵先生房屋的行为违法。
本案行政机关强拆厂房后拒不承认,冠领律师紧抓其违法点,庭前准备充分,法庭质证逻辑严密,成功帮赵先生实现判如所请。确认强拆违法胜诉后,距离赵先生获得赔偿又近了一步。冠领律师将会结合实际情况,继续通过一系列法律程序帮赵先生争取合法权益。
撰稿人:骆春燕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