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征地纠纷律师详解土地征收流程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1-11-09 14:59:52    

  对于被征收人来说,了解土地征收程序是很有必要的,这样我们可及时的发现征收方的违法行为,通过法律途径及时地制止违法征收行为,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土地征收流程。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征地纠纷律师详解土地征收流程

  集体土地征收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第一步: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需要征收土地,市、县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公告内容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

  第二步: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第三步: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第四步:征地补偿登记

  第五步:保证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和地上房屋等进行测算评估,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以及社会保障费用等足额预存,保证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未足额预存的,不得申请土地征收。

  第六步: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或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对于个别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偿登记结果、当地补偿政策以及其他被征收人签订的补偿协议等内容及时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第七步:征收申请报批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市、县人民政府方可提出土地征收申请,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第八步:发布土地征收公告

  土地征收申请经依法批准后,由县、市人民政府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并组织实施。公告内容包括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等事项。

  第九步:落实征地补偿措施

  征地批复公告后,对于前期还没有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实施征收的人民政府将与其进-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对个别被征收人及时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征收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确保各项补偿安置措施落实到位。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征地纠纷律师详解土地征收流程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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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吕德祥

  稿件类型:拆迁网站原创

  审核人:马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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