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高速修到家门口征收政策却不落实,冠领律师稳扎稳打助村民维权告捷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4-07-24 09:20:27    

  蒋展鹏(化名)是湖南省益阳市某村村民。2020年,他所在的村子因当地开展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被纳入了征收范围,征收部门也对他的房屋进行了勘测测量,然而蒋展鹏一直等到道路建成通车,也未见工作人员登门与他协商征拆事项,更未收到任何安置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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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展鹏的房屋距离公路仅有两三米远,平时车辆通行的噪音导致他全家无法好好休息,到了2023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更是直接撞毁了房屋的外墙,飞溅的碎石擦过蒋展鹏的脸颊,让他心悸不已。

  如此巨大的安全隐患终于让蒋展鹏无法坐视,他来到村委会询问自家安置补偿究竟何时才能下发,却始终未能得到准确的答复。蒋展鹏随后联系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希望能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帮助他早日落实此事。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朱萍萍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案件后,首先代理蒋展鹏向相关部门提交了信息公开申请书,通过其答复得知,蒋展鹏的房屋位于高速公路项目征地红线内,依照相关规定依法应当予以征收。2023年10月,冠领律师代理蒋展鹏向当地县行政机关邮寄了一份《行政安置补偿申请书》,请求其对蒋展鹏的房屋依法进行征收补偿,然而其签收邮件后,并未作出任何答复。

  2024年1月,蒋展鹏认为县行政机关超出法定期限未履行安置补偿职责的行为构成行政不作为,于是继续委托冠领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县行政机关作出了《关于对蒋展鹏申请安置补偿事项的答复》(以下简称为《答复》),表示目前修建的公路连接线没有对蒋展鹏造成实质影响,不需要对他的房屋进行拆迁补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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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冠领律师反驳指出:

  首先,县行政机关于2023年10月签收了《行政安置补偿申请书》,直到2024年1月方才作出《答复》,已超出《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履行期限,属于程序违法。

  其次,蒋展鹏的房屋位于征地红线范围内,征收部门亦组织工作人员对该房屋进行了勘测测量,他对房屋被征收已具有信赖利益。

  最后,根据法律规定,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不少于30米,而蒋展鹏的房屋距道路最远距离不足6米,远低于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且该房屋已因道路通行遭到损坏,县行政机关主张“连接线没有对蒋展鹏造成实质影响”没有事实依据。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于2024年6月作出判决:撤销县行政机关作出的《答复》,责令起限期对蒋展鹏提出的补偿安置申请重新作出处理。

  本案中,冠领律师首先对案涉修建高速公路项目进行调查,是为了核实征征拆项目的合法性,同时取得该项目的拆迁“红线图”,为下一步维权策略的制定寻找证据,并为最终实现委托人征收权益打下基础。集体土地征收往往涉及巨大的安置补偿利益,如果老百姓感到自身征拆权益被侵害了,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全面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充分把握维权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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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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