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征地程序有哪些-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深圳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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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征地程序的第一步是发布征收启动公告,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拆迁项目开展前,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征收公告发布后,在被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一律不予补偿。
拆迁征地程序的第二步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征收主管部门应委托第三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涉及土地征收范围内的社会风险进行识别,风险等级预判,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拆迁征地程序的第三步是公布补偿方案。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地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拆迁征地程序的第四步是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与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征地程序的第五步是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之后,由有关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县级人民政府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拨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有权要求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一定期限内提供支付清单,并有权督促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予以公布,以便被征地有关权利人查询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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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朱嘉琪
文章类型:网站原创
审核人:冯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