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浙江拆迁补偿律师-闭口不谈拆迁补偿还直接拆除房子怎么应对
阳光洒在男子的身上,但他此刻却深感微凉。他家房子被拆的事,成为了人们饭后的谈资。那么,闭口不谈拆迁补偿,直接上手拆除房子该怎么应对?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在古老而充满历史韵味的浙江衢州,贾先生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屋,生活平静。2023年7月,随着《征收公告》的发布,贾先生的宅基地及房屋被划入了征收范围。日子一天天过去,仅仅在公告发布两个月后,征收部门就迫不及待地开始组织拆除事宜。这期间,征收部门根本没有与贾先生签订补偿协议,直接蛮横地拆除了他的房屋。
看着自己的家在瞬间变成一片废墟,贾先生的心中充满无助。贾先生在外求学的发小听说后,为其分析情况,并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征收部门的违法性。他劝说贾先生要振作起来,找律师寻求帮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本案中,贾先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向征收部门索要相应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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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