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强拆维权途中房产证被注销,冠领律师介入促行政机关主动撤销注销决定
郑文杰(化名)和弟弟在河南省某县各拥有一套房屋,并持有所有权证。2022年,这两处房屋均被纳入征收范围。因对安置补偿不满,郑文杰兄弟二人一直未与征收部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结果为推进项目进程,征收部门直接对两处房屋实施了强拆。
郑文杰兄弟本以为征收带来合理补偿能成为新生活的起点,没想到开启的却是漫漫维权之路。房屋被强拆后,两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在起诉强拆违法还没有结论的节骨眼上,另一行政机关竟然“釜底抽薪”,以来源不清、更正错误为由,决定注销案涉两处房屋的所有权证(以下简称《注销通知》)。
没了房产证,对本就艰难维权的郑文杰兄弟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我们起诉强拆,他们却注销我们的房产证,这不是故意的是什么?”郑文杰兄弟找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希望律师能从专业的角度为他们分析指导。冠领律所夏奕露律师、于琪琪实习律师受律所指派为郑文杰兄弟提供法律咨询。
全面了解案情并仔细研究案涉《注销通知》后,冠领律师发现,行政机关的注销行为显然带有减少征收补偿的目的,且申请注销时该两处房屋均已灭失,作出决定后长期未送达,属于程序不当。
同时,冠领律师向郑文杰兄弟以最高法院相关判例说明,行政征收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未履行补偿安置职责前不能注销被征收人的土地使用权证。冠领律师详细有力的分析赢得了郑文杰兄弟的信任,郑重委托冠领律师代理他们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强调,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既要依照合法性原则,又要遵循合理性原则,若为了不减少征收补偿而注销合法证件,将会极大地损害行政机关的公信力,降低行政机关的权威,使得人民群众难以预期行政行为的后果,不利于行政机关以后的行政管理。
由于沟通得当,行政机关在开庭审理后撤销了自己作出的《注销通知》。冠领律师积极谈判,双方达成一致,决定通过协商解决后续问题,郑文杰兄弟的怨气也得以平复,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随后法院依法作出《行政裁定书》,准许撤诉。
任何权力的行使都必须建立在遵守法律的基础之上,面对“不合理”,每个人都有提出质疑的权利。经过冠领律师的努力,郑文杰兄弟获取补偿权益的道路回归通顺,本案更是坚定了他们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信心。案件结束后,他们多次致电,对在代理案件中认真负责、积极普法的冠领律师表达感谢。
撰稿人:李姗珊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