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公租房被征收承租人能否获补偿?冠领律师助两名承租人两审皆胜
“我们在宿舍都住好多年了,现在拆迁我们却一分钱都没拿到,这合理吗?”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内,徐忠辉和王轩两人讲述着他们的遭遇,希望能得到律师的帮助。
徐忠辉和王轩原是云南昆明一家汽车修理厂的员工,因企业改制,两人与该汽车修理厂解除了劳动合同,此后一直租住于修理厂的宿舍内。2006年,有关部门确认上述职工宿舍属于国有资产,由某国资公司托管。
2009年,当地行政机关发布征地拆迁公告,徐忠辉和王轩所租住的宿舍被列入拆迁范围内。2021年7月,征收部门与案涉国资公司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决定对徐忠辉、王轩等改制职工给予每户1万元的搬迁奖励及1200元的搬迁费用。
在征收部门组织人员与租户协商签订腾退协议时,徐忠辉、王轩认为补偿太低,拒绝签字。2022年4月,征收部门向徐忠辉、王轩发出《告知书》,载明搬迁腾退期限已经届满,徐忠辉、王轩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协议,两人不再享受相关补助及奖励。
得知这一消息后,徐忠辉和王轩两人十分不满。然而,还没等两人找征收部门讨要说法,徐忠辉和王轩所租住的宿舍就被强拆了。见到房屋被拆,两人第一时间来到冠领律所求助,律所经研判接受了委托,指派李晶宁、董鑫蕊律师代理此案。
“本来觉得搬迁奖励数额太低才没签协议,没承想,现在连这点补偿都不给了,还强拆了我们的宿舍,我们以后住哪都是个问题!”徐忠辉和王轩两人难掩心中悲愤,气冲冲地向冠领律师表达心中的不满。
冠领律师一方面耐心安抚徐忠辉和王轩的情绪,另一方面仔细询问二人案件的具体细节,并立即着手起草相关材料,代理他们向法院起诉。
案件审理过程中,冠领律师指出,根据相关规定,被征收房屋为单位产权,承租人未与被征收人解除租赁关系的,应当以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保障承租人的房屋使用权。本案中,案涉房屋为单位产权,徐忠辉、王轩作为承租人,区行政机关及街道办在未对两人进行补偿安置,且未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下,共同对案涉房屋内物品强制腾退并实施强制拆除,违反法定程序,应予确认违法。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区行政机关及街道办强制拆除徐忠辉、王轩租住房屋的行为违法。区行政机关及街道办对该判决不服,又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开庭审理时,区行政机关辩称其并非本案适格被告,拆除行为不是区行政机关所为。对此,冠领律师指出,案涉房屋被拆除当日,区行政机关及街道办均有人员在场,结合其他证据,可以认定两者均实施了拆除行为。
二审法院经审理,再次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中,面对公租房被强拆且承租人未获任何补偿的情况,冠领律师及时介入,调取证据力证两个行政主体的强拆行为违法,为承租人索要赔偿奠定基础。事后,冠领律师还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全方位维护两名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文中人物除办案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李舒婷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