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拆迁律师解答:征地和拆迁的区别有哪些
征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一下内容。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那么,征地和拆迁有什么区别呢?
首先,征地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进行的拆迁,补偿原则是合理、适当。
其次,拆迁现多是出于商业目的或非公共利益而进行的拆迁。补偿原则应是充分,合理。
再次,征地是对土地的征收,拆迁是对土地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的拆迁。
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对象不同。由于征收土地涉及到地上的房屋建筑物,但国家并不需要这些房屋和建筑物,所以称“拆迁”而不叫征收。二者依据的法律规定不同,征地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各省土地管理条例。而拆迁主要依据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条例出台后,“拆迁”这个不规范的用语应该逐渐淡出了,以后无论征地还是征房,都叫做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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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刘力珮
审稿人:冯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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