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浙江拆迁补偿律师-因没签拆迁补偿协议就遭强制拆除怎么办
落日的余晖洒在这片废墟上,映照着男子心中的悲凉。在一片残垣断壁中,男子静静地站着,眼神中充满无奈。那么,因没签拆迁补偿协议,遭强制拆除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黄先生系浙江台州人,在当地拥有一套合法房屋,占地面积508平方米。2023年7月,有关部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要征收黄先生所在的片区进行棚户区改造。不久,征收方入户调查认定,并确认了其合法性。然而,当补偿方案下来时,黄先生的心却沉了下去。
黄先生紧锁着眉头说道:“这补偿标准实在太低了,我无法接受。”他拒绝在补偿协议上签字。可谁知,征收方却将他的房屋认定为违建。次月,黄先生的房屋被强制拆除。那一刻,黄先生的世界仿佛崩塌了。曾经温馨的家园变成了一片废墟,他决定用法律解决此事。
《城乡规划法》规定,对违法建筑进行调查取证,不违反城乡规划但没有办理规划建设审批的建筑,属于程序性违法建筑,可以要求限期改正及罚款,补办相关行政许可手续;违反城乡规划的建筑,属于实体性违法建筑,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行政相对人逾期未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组织实施拆除行为。
本案中,征收方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并未事先催告当事人。且黄先生房屋本就是合法房屋,强制拆除给其财产造成严重损失。黄先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合理索要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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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