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老人去世留下50平无证房被以违建强拆,冠领律师代理其子女行政复议获胜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4-04-10 11:28:14    

  又是一年桃红柳绿,又是一年清明至。有人睹物思人,在逝去亲人的旧物里寻找慰藉,却也有人面对着杂草丛生的老房废墟,遍寻不到过去生活的一点儿踪迹。因家中老房被拆,2024年的春天对于河北衡水的李大友、李晓红兄妹俩而言显得格外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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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家兄妹的父亲老李生前建有一栋50平方米的房子,价值十几万。后来随着儿女成家,长年只有老李一人居住,可惜几年前随着老李去世,这栋房就再也无人打理。但这种状态并未持续太久,2023年年底,街道办随即出面,以房子无证为由,直接将其作为违建强拆了。

  父亲走了,仅剩的老房子就这么被轻易拆掉,无论是精神还是物质上,都给李大友、李晓红兄妹造成了莫大的伤害。他们决定诉诸法律解决此事,遂求助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白秋凡律师受律所指派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了解情况后,查阅了当地有关违建整治的政策法规,结合李家兄妹的自述,根据现有信息发现当地实际上没有征收拆迁项目,街道办强拆案涉房屋,无论是以征收还是拆违的名义,都缺乏法律依据。

  但律师认为目前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尚未成熟,为了获取更有效的证据,冠领律师先代理李家兄妹申请了信息公开,要求行政机关公开拆迁工作信息以及被拆房屋的拆除决定书、执行决定书等文书材料,结果却并没有收到相关部门的任何答复。

  2024年1月底,冠领律师以有关部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未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侵犯申请人合法权益为由,继续代理李家兄妹向上级机关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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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机关答辩称,根本没有收到李家兄妹的信息公开申请,而且两人的主体不适格,无权要求信息公开,己方不存在行政不作为,对案涉违建的查处符合法律规定。

  而冠领律师早就提交了李家兄妹邮寄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签收快递的邮件记录,指出相关证据明确显示,行政机关在2023年12月23日就签收了快递,应视为已收到了李家兄妹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案行政机关却未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信息公开答复,已经构成行政不作为。

  上级机关审理后,支持了冠领律师的意见,最后作出复议决定,要求行政机关限期依法对李家兄妹的信息公开申请进行答复。

  本案至此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冠领律师仍在有条不紊地推进后续的协商或诉讼流程,为维护李家兄妹的合法权益提供专业支持。(文中人物除当事人外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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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骆春燕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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