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说法:土地征收是什么意思?
简单来说,土地征收的意思就是国家把土地使用权回收。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一下内容。
2019年新修订并于2020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建设活动,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第(五)项规定的成片开发并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因此,农村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对符合以上规定的用地情形,对相关的土地实施征收,并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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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刘力珮
审稿人:冯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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