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广东拆迁补偿律师-征收方少给丧偶儿媳继承房屋拆迁补偿找谁
“孩子,你辛苦了这么多年,帮我们家拉扯大孙子,又照顾着我们老两口,爸妈谢谢你!”老头在病床上颤抖着说道。那么,丧偶儿媳继承房屋遇征收,征收方借口少给拆迁补偿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史女士系广东汕头人,今年61岁。2004年,史女士的生活轨迹却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史女士的丈夫在工厂事故中不幸去世,留下了她和刚上高中的儿子。面对生活的重压,史女士没有选择放弃,而是更加坚强地承担起了家庭的责任。
然而,命运似乎总爱开玩笑,就在史女士刚稳定下来的时候,她的公婆也相继患病,需要有人照顾。在这个关键时刻,史女士放弃了自己原本的全职工作,全心全意地照顾起了公婆。二十年如一日,史女士悉心照料着两位老人,从日常生活的点滴做起,无微不至地关怀着他们的健康和心情。她也成为了邻居口中的“好媳妇”。
2023年7月,史女士的公婆同天去世。去世前,老两口拉着史女士的手说道,他们早写好遗嘱,儿媳照顾他们这么多年,一直没改嫁,他们决定由儿媳继承名下房屋。次月,案涉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征收部门以史女士“并非原主,没有血缘关系,名不正言不顺”等话语来搪塞史女士,要求其降低征收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本案中,史女士合法继承房屋,史女士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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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