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不知自家房屋是否征收心发愁,冠领律师助委托人申请信息公开解隐忧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4-03-11 10:09:46    

  魏永旺系山东德州某村村民,一日他听邻居说附近的道路要进行改扩建,到时村里的土地房屋都要被征收。魏永旺急忙询问征收后他们该去哪儿居住,不种地后又该以何为业?邻居表示自己也不清楚,只含含糊糊地回答说“可能会有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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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永旺回家后左思右想,怎么也放不下心来。他文化程度不高,不知道法律法规及当地征拆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往日虽然也听说过“拆迁”,但总认为离自己的生活远得很。没想到骤然听闻自家要被征收,立刻就因担心补偿而手足无措起来。

  魏永旺等不到第二天,当晚又出门到村干部家中询问是否确有征拆一事,村干部回复称没有接到通知,让他不要多想。见魏永旺还是一副坐立不安的样子,村干部建议他可以委托专业律师查明情况。“总好过你一个人瞎想”,村干部说。

  魏永旺觉得这话很有道理,经多方比较后,通过电话联系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夏奕露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案件后,根据魏永旺想了解的信息,拟定了《信息公开申请表》并邮寄给了当地镇行政机关。2023年9月,镇行政机关签收了邮件,但始终未作出任何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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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法律规定的答复期限届满后,冠领律师认为镇行政机关逾期未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侵害了魏永旺的知情权,随后代理他向上级县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请求责令镇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在复议过程中,镇行政机关辩称,所谓“道路改扩建项目”并不存在,其土地房屋不涉及征收、拆迁、改造、腾退等行为,魏永旺申请公开的信息并不为镇行政机关所掌握,因此无需公开,请求驳回魏永旺的复议申请。

  对此冠领律师依法反驳指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检索没有所申请的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本案中,魏永旺向镇行政机关邮寄了申请信息公开材料,其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据相关办理程序,按照上述规定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而镇行政机关超出法定期限未予答复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

  复议机关经审查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责令镇行政机关限期履行法定职责。

  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魏永旺的知情权得到保障,对于自家土地房屋的征拆现状有了清晰的认识,帮助他能够从容规划自己的生活。(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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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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