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湖南拆迁律师-一人签署夫妻共有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后房屋被强制拆除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4-03-06 09:33:50    

  “我还没答应呢!你们竟然带人上门来拆我的家,这是哪门子的歪理。”男子失控地嘶吼道。那么,夫妻共有房屋被征收,其中一人签署拆迁补偿协议后房屋被强制拆除?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湖南拆迁律师-一人签署夫妻共有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后房屋被强制拆除

  蒲先生系湖南湘潭人,他与妻子在这座城市中共同拥有一栋房屋。他们的生活虽然平淡,但充满了彼此的关爱。然而,这一切在政府发布的征收公告下,瞬间变得不安起来。

  2023年4月,蒲先生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双方就拆迁补偿发生争执,不欢而散。次月,蒲先生出差,征收方带着一群人来到了他家门口,他们用各种理由说服蒲先生的妻子签字。征收方威胁蒲先生的妻子,迫使其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当日,蒲先生的妻子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家在眼前倒塌,心如刀割。为此,蒲先生决定向律师进行相关问题的咨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本案中,征收方强迫蒲先生的妻子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但蒲先生作为房屋共有人,还未在协议上签字,该份协议并不能生效。征收方强制拆除蒲先生的房屋的行为应属违法,蒲先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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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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