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云南拆迁补偿律师-胎儿应当算入拆迁补偿过渡费人数之中吗
“我肚子里是一条生命啊!他为什么不能得到自己应得的那份呢!”孕妇大声喊道。那么,拆迁补偿仍在协商中,胎儿应当算入过渡费人数之中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向女士系云南昭通人,在当地拥有一套占地269平方米的房屋。她是一个普通的都市白领,每天忙碌于工作。2023年3月,向女士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面对突如其来的消息,全家又惊又喜。他们在这个房子里生活了这么多年,这里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都烙印在全家人的心中。然而,生活总是充满了未知和变数。向女士在隔天竟发现自己怀二胎了。
2023年7月,征收方上门协商拆迁补偿事宜,向女士的家庭陷入混乱。她的丈夫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对于征收方压价补偿,他感到十分无助。孩子还小,向女士只好亲自出马与征收方谈判。在这个关键时刻,向女士腹中七个月的胎儿引起了对方的关注。他们讨论是否要将这个未出生的孩子算入过渡费人数之中,双方为此争吵不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6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胎儿在涉及到自身利益保护的情况下,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向女士的胎儿具备顺利分娩条件,且已健康孕育,应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亦应公平得享受补偿和生活保障的权利,向女士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合理索要相关征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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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