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广东房屋拆迁律师-因三个儿子分家未迁户口导致征收方不给补偿怎么办
在面对生活的挑战时,我们需要有勇气去争取自己的权益,同时也需要理解他人,尊重规则。那么,三个儿子分家并未迁户口,征收方耍滑头不给拆迁补偿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霍女士系广东汕头某村村民,在村子里有合法宅基地及地上房屋,且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2015年,霍女士的丈夫去世,她的三个儿子决定分家,霍女士无奈应允。虽然分家了,但三家仍然住在霍女士名下的大宅子里,仅是吃饭分开,他们的心仍紧紧相连。
时间流转,2023年4月,征收的消息像一阵风席卷了这个村落。本次征收,霍女士的房屋及宅基地被纳入征收范围。随后,征收方来到霍女士家中,告知其征收补偿将按照人头进行评估给定。因霍女士家已分家多年,此次补偿只算霍女士一人。
霍女士听后非常不满,自己三家儿子户口还在一起,只是分开吃饭而已,为何不给。显而易见,征收方肯定是在耍滑头。霍女士一家认为,他们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然而,征收方却不予理睬。随着争议的升级,村子里的人们开始议论纷纷。霍女士和她的儿子们感到非常困扰和无助。他们决定找律师咨询。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被征地农民集体和农民个人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申请有关人民政府协调和裁决。本案中,征收方“揣着明白装糊涂”,不经调查,以不虚事实作为补偿方案的参考依据,霍女士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合理索要拆迁补偿。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广东房屋拆迁律师-因三个儿子分家未迁户口导致征收方不给补偿怎么办”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